簡樸房規管|議員冀寬鬆處理劏房戶申請過渡性房屋證明 局方稱並非鐵板一塊

【Now新聞台】政府計劃在過渡性房屋增設「丙類租戶」,讓受影響的劏房戶申請。署理房屋局局長戴尚誠稱,會彈性處理提交證明的程序,強調局方並非「鐵板」一塊。

房屋局建議在過渡性房屋新增「丙類租戶」,為受簡樸房規管制度影響的分間單位住戶提供短暫居所,申請人須提供房屋局或註冊社工發出的文件等有效證明。

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,有議員關注能否以較寬鬆方式處理。

立法會議員(九龍西)鄭泳舜:「可能他沒有租單,因為劏房租管那些從來不保障他。如果他甚麼都沒有,你會以一個怎樣準則?會不會容許社工認證,或水、電費單?」

署理房屋局局長戴尚誠:「只要真的能夠有證明、有證據可能顯示到他是一直居住在劏房。我們其實原意都只是減低、防止濫用情況出現,並非是鐵板一塊,指定某一類的證據證明,所以這方面我們會以彈性、寬鬆去處理。」

丙類住戶最長可住兩年,租金設三級制,入住首年支付原有租金,首次延長租約須支付1.5倍,第二次延長則支付雙倍,有議員認為相對昂貴。

立法會議員(香港島西)陳學鋒:「轉頭第二年(次)又加我租,第三年(次)又加我租,我更沒有誘因去做這件事。」

立法會議員(新界北)劉國勳:「如果我用啟德東寓作一個例子,其實這類丙類住戶在第二次延期時,已經要支付9500多元租金,與市價已經是很接近。」

戴尚誠:「租金去到最後那時要支付兩倍,其實已經與市值相若,這個亦都是我們設計當中,希望他有個推動力出外尋找單位。我們每次延長租約時,其實都會檢視當時的收息和資產狀況,如果當時已經跌至符合乙類租戶時,已經可以轉過去。」

對於丙類住戶的入住數目不得超出該項目單位總數的兩成,戴尚誠稱了解到有議員認為欠缺彈性,會再檢視情況,或考慮不需要應用於每個項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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